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开征求对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1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9日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,先进化工材料包括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、工程塑料、膜材料、电子化工新材料,以及其他先进化工材料,共计83种。相比2019年版69种,多出14种。
新版与2019年相比,品种和性能要求都有很大的变化。
新增了光学级氟树脂、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(PMMA)及其塑料光导纤维、磷酸锆核级树脂、环烯烃共聚物(COC)、阻燃抗熔滴聚酯切片、特种脂环胺类固化剂、酚酞基无定型聚芳醚酮树脂、QFS-15耐候聚氨酯磁漆。
删除了高流动性尼龙、PEEK工程塑料、聚苯硫醚类(PPS)系列特种新材料产品、半芳香族尼龙(PPA)。
删除了锂离子电池无纺布陶瓷隔膜、高频高速电磁屏蔽膜材料、高效能石墨烯散热复合膜。
删除了半芳香族尼龙(PPA)、聚四氟乙烯零件和原型材、高性能医用干式胶片、环保水处理型偏铝酸钠、高性能纳米刚性粒子改性PP基复合材料及超高强度纳米PP丝、密封材料、耐温抗压材料。
新版《目录》征求意见稿包括先进基础材料、关键战略材料、前沿新材料等三大类共350项,主要涉及钢铁、石化、建材、稀土、有色5个行业。其中涉及石化行业的新材料共123项,数量居各行业之首。
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(中国化工报)